《东方日报》6月19日报道,7月1日起,马来西亚将再有8类食品开始征收消费税。根据关税局网站,原先在《2014年消费税法》第17条下豁免消费税的一些食品,已从“零税率”的栏目中被移除。这意味着7月1日起购买这些食品将被征收消费税。这些食品包括两种鱼类、一种软壳类、数种蔬菜、水果、茶、咖啡、香料、面食类及动物和植物油等。
社交网站近日流传,一些水果种类将在7月1日开始被征税。根据关税局网站中的“消费税”栏目显示,一共有两份有关消费税法的修正案。第一份是《2017年消费税(零税率供应)修正案》,其中零税率清单列出65种日常生活食品,以及6大类日常消费品;这些零税率日常生活食品及消费品均在今年4月1日开始生效。
第二份为《2017年消费税(零税率供应)第二修正案》,根据有关修正案第1(2)条,这份修正案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生效。有关修正案第2条阐明,一些食品已从第一份修正案中的零税率清单移除。有关修正案是在今年6月2日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