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市农业局组织修编完成的《瑞安市畜禽业养殖布局规划(2014-2020)》(2016年修编)。
为合理科学规划我市畜牧业养殖布局,解决原《瑞安市畜禽业养殖布局规划(2014-2020)》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市农业局于2016年9月份,请示市人民政府启动规模修编工作。经现场踏勘,征求各相关乡镇街和各有关部门意见,多次整合修改,《瑞安市畜禽业养殖布局规划(2014-2020)》(2016修编)最终由相关专家通过评审。
此次修编,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以畜禽业养殖发展为基础,充分利用养殖业用地布局特点和规模化发展条件调整规划布局。调整后,瑞安市适养区面积386.8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30.4%,比原规划减少了116.6平方千米;限养区面积315.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4.8%,比原规划增加了183.15平方千米;禁养区面积为569.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44.8%,比原规划减少了66.55平方千米。禁养区和限养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城镇建成区、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自然生态红线区、环境优化准入区、环境重点准入区、骨干河道以及重要河道两侧范围,适养区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平原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