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府办向各镇、街道办、高新区及市直各单位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提出贯彻意见,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贯彻意见,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快实施“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体系,加大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推广农产品食品新型产销模式、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水平、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
在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方面,我市将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标准化,提升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手段,市财政将安排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根据要求,今年我市9个镇(办)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配备一套快检设备,明年启动食品安全快检车配置工作。
在推广农产品食品新型产销模式方面,我市将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场销售”等产销模式,鼓励我市内设中央厨房的餐饮企业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建立食材供应保障体系,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场销售”的产销模式,并采取有效措施对食品全链条风险进行防控。
针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违禁药品使用、非法添加等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我市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检打联动”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发现不合格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严格追踪溯源,严肃责任倒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凡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格落实动物申报检疫制度,规范实施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需要提醒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是,根据贯彻意见,我市将加大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这些企业中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每年要完成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对于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也将进行抽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