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沈阳市的学校食堂须建立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即快检室。不过,为了避免各单位重复建设快检室,各学校、单位由已建成快检室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的,可视为已建立快检室,不必再重复建立。
昨日,沈阳市食药监局召开沈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场会,要求沈阳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引进国内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在各学校食堂建立快检室。民办学校、高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要结合供餐规模、就餐人数开展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并在年底前确保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此外,将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除了学校食堂,按照要求,还将把校外“小饭桌”纳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范围,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市持证学校食堂100%张贴《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卡》、100%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00%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0%持证学校食堂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在应急处置方面,将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控力度。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各学校也将建立定期自查工作机制,实行隐患自查月报制度,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前将月报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教育部门以及食药监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