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重庆市大足区卫计执法监督局连日来对辖区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1家单位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被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悉,按照今年全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计划要求,此次检查内容包括: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出厂的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出厂的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本次对辖区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项目有感官要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抽取样品共18件,合格18件,合格率100%。检查中发现1家单位出厂的餐饮具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
大足区卫计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严格执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立即改正。
大足区卫计执法监督局负责人表示,餐饮具卫生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就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