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关于实行内陆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三种证件合一(简称“三证合一”)的要求,根据湖南省畜牧水局湘牧渔发〔2013〕79号和湘牧渔办政〔2016〕1号文件部署,6月20日,株洲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换证工作组、专业渔业队队长和相关居委会主任召开“三证合一”换证工作布置会议。
根据基本原则:1.控制总量,不增加新的捕捞渔民;2.限定对象,已持有专业捕捞许可证的专业捕捞渔民;3.一户一证,捕捞拥有几条渔船只能换发一个新证;4.船员年龄相符,必须达到发放职务船员证书的年龄及其他条件,并依法取得职务船员证书;5.对2009年12月31日后新增、新建的无合格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船不予换发新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捕捞渔民能够清楚地了解“三证合一”的相关政策。由渔民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办理并进行公示。将合法登记、检验的渔船数据,船舶外形及主机照片,船主头像和身份证照片录入管理系统,并依次按照证书办理流程换发新证并发放新牌照。计划此项工作将在9月30日之前完成。
会上郑光辉局长对做好“三证合一”证书换发工作强调:深化认识,扩大宣传;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规定动作到位。同时要以渔船“三证合一”证书换发工作为契机,做好渔船救生、消防、航行信号灯等安全设备配备工作;同时做好渔船隐患、危险源排查及对应防范措施,渔港码头安全、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