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川带队对温岭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台州市、温岭市人大、政府等有关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温岭市畜牧兽医局兽医实验室、温岭绿能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和温岭市绿牧畜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充分肯定了温岭市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6月20日下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川带队对温岭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台州市、温岭市人大、政府等有关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温岭市畜牧兽医局兽医实验室、温岭绿能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和温岭市绿牧畜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充分肯定了温岭市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