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告,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指出,大连市实行猪牛羊鸡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屠宰的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畜禽定点屠宰厂(点)、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畜禽或者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反规定的,依法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畜禽定点屠宰厂或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