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乔玲 记者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印发了《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资助流程,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和食品安全措施持续改进。
根据《细则》,申报资金资助的食品生产企业,除了具备该市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外,还要满足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没有申报过同类资助的,纳入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的,需按照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标准与规范,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电子追溯体系,并向省电子追溯系统报送数据的条件。食品流通企业则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实际加入省重点监管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酒类、食用油)电子追溯系统。同时,《细则》还资助自2012年以来,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评定的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含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或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并按照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建设“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细则》,食品流通单位加入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时间作为基础评分项,根据动态上报数据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数加总,最终排名靠前且不超出食品流通单位年度资助名额的,确定为年度资助单位。此外,有效落实“五常法”“6T”、HACCP、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能,承接全市重大活动饮食接待的,消费人数每日单餐次超过500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其他由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认定的有益本单位食品安全创新提升,或带动该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等也被作为资助加分条件,突出强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
据了解,深圳市将对食品生产企业资助额度以是否加入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食品生产企业为条件分为第一、第二两个档区,每家资助额度3万~10万元不等,第一档区还可适当增加资助金额,鼓励企业积极加入相关监管追溯系统。食品流通单位的资助则根据企业实际经营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辅食、酒类、食用油)种类分为4个档区,每年2000元到8000元不等。截至去年,全市已有77家企业推行先进管理体系标准,今年的资助申请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深圳市十分重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先进的管理体系,以促进该市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应用资助项目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2016年,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先进管理体系资金资助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对资助管理进一步明确深化。此外,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积极推动食品流通企业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宣传贯彻培训,今年将沿袭去年的公益性质,开展10场培训,不断拓展培训广度和深度,帮助食品生产企业推行HACCP、ISO22000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PEM)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全市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