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管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统一权威食药安全监管机构、加快检测机构和资源整合、加大责任考核等力度。
七部门要求各地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特殊重要性,保持食药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加快健全完善县级、乡镇食药监管体制。县级已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要加挂食药监管机构牌子,主要负责人是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有机构,有充足岗位。食药监管已下放乡镇(街道办)政府管理、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要加挂食药监管所牌子,乡镇(街道办)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分管市场监管(食药监管所)工作,专门从事食药监管的人员数量要按照辖区人口万分之三的要求足额配备到位。
同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食药安全督查考评力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食药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没有落实食药安全责任的市、县、乡镇,党政同责,对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