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新加坡发布2017年食品(修订)条例(第2号),修订了“食品法规(Rg 1)条例”第6条和条例254条,增加了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允许成分或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识的规定,修改了关于大于6个月以上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该条例自2017年6月15日起施行。
2017年6月14日,新加坡发布2017年食品(修订)条例(第2号),修订了“食品法规(Rg 1)条例”第6条和条例254条,增加了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允许成分或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识的规定,修改了关于大于6个月以上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该条例自2017年6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