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肉松是棉花做的”视频日前在微信朋友圈广为扩散。6月12日,广东省云浮市云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多方取证,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对网上造谣者梁某处以行政拘留。
近期,云城微信朋友圈疯传一条3分38秒的视频,拍摄者称其用实验证明城区某饼家的肉松面包、肉松蛋糕上面的肉松是棉花。视频中,一名女子拆开一个肉松面包,并将面包上的肉松撕下泡在水桶中,不一会儿水桶中的水就变成了黄色。随后,女子捞起泡完水的肉松,一边撕开一边称这疑似是棉花或塑料,并将肉松点燃。
5月20日16时,云城分局云城派出所接到某饼家负责人称:该饼家肉松面包被人造谣录制肉松是假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或群传播,造成该饼家肉松面包在云城区大面积退货,对饼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要求警方查处。
经查,嫌疑人梁某,女,云安区人,5月19日17时许,在市区购物中心旁的某饼家购买了一个肉松面包,后用购买回来的肉松面包在购物中心某店铺做试验并拍摄视频,在未经有关部门对该肉松面包进行检测下,在视频中谣称蛋糕的肉松疑似是棉花做的,肉松点着火后有塑胶味,后梁某将拍摄的视频通过微信散布给了他人。并被其他人大量转发其他微信群,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经询问,梁某对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云城警方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云城警方提醒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更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每个网民都应该把握好网络言论自由的“度”,珍惜自己的话语权,做到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布谣言或者不实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社会恐慌或不良影响,警方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