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我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共检查27家学校食堂,对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进行整改、处罚。
此次共检查全市5个县区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27家学校食堂,涵盖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其中,大中专院校食堂4家,中小学食堂15家,托幼机构食堂8家。对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环境卫生、月度自查、应急体系、餐厨废弃物处置等11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学校食堂“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建立,学校食堂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堂经营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原料贮存不符合安全要求,生熟容器混用,环境卫生存在死角等。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要求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今后,督促学校开展月度自查,开展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