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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药监部门提示近期慎食赤潮海区贝类海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0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福建省食药监局9日发布消费提醒,称福建一海域日前发现赤潮,建议消费者近期谨慎购买食用赤潮地区的贝类海鲜。
    福建省食药监局9日发布消费提醒,称福建一海域日前发现赤潮,建议消费者近期谨慎购买食用赤潮地区的贝类海鲜。
 
    通报称,据福建省赤潮灾害监视监测网报告,泉州石狮市梅林码头附近海域日前发现赤潮,面积约2平方公里,赤潮水体呈暗红色,呈片状分布。赤潮生物第一优势种为链状亚历山大藻,该藻种可产生麻痹性贝毒。
 
    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贝类毒素,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经营企业、餐饮单位、消费者,购买贝类等水产品时,应选择去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尽量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沿海地区的消费者在毒素暴发高峰期不要采捕和购买食用野生的贝类。如发现误食,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
 
    另外,消费者在烹饪贝类时,一定要煮熟煮透,高温下会大大降低微生物污染所造成的食源性风险;避免食用贝类周边内脏、生殖器及卵子等发黑的部位;尽量减少食用频率,单次食用量不宜太多。
 
    通报还说,麻痹性贝类毒素是我国海洋赤潮毒素中最常见的毒素之一,该毒素遇热稳定,易被胃肠道吸收,且难以被人的消化酶所破坏,所以人一旦食用,很快释放并呈现毒性作用,引起人体神经肌肉麻痹,轻者出现口唇麻木和刺痛感、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而死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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