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镇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镇江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将于6月8日起开始施行,全市1000多家生产糕点、熟菜等食品的小作坊需持证经营。
食品小作坊主要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镇江市政协副主席、镇江市食药监局局长张红娣说,食品小作坊登记本着便民的原则,尽量缩短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的办理时间,“实行小作坊登记由一个部门(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将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并联审批,此举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能。针对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等实际情况,我们对需要食品小作坊经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删减、归并,尽可能地方便行政相对人。”
根据《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不能随意更换生产场所,一旦生产加工场所迁出原发证部门管辖范围,应当在迁入地重新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欧阳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