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暴利,收购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后再销售,本以为将油品销售至邻县便不易被人发现,不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5月29日,苍南县公安局治安一大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捣毁生产加工窝点六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现年53岁的章某是江西人,十年前,他从老家来到平阳县鳌江镇谋生,做起了炸油条的生意。2016年12月初,一名男子来到了他的摊位前推销油。对方声称自己是苍南人,手里有很多食品加工时熬制出来的鸡油,且价格绝对便宜。章某一听心动了,这油比现在所使用的棕油每斤要便宜一毛钱,炸油条所用油的量大,这样可以省下不少钱。章某随即表示先拿一桶来试试,若油好便继续使用,卖油的人同意了。接着,双方互留了电话,章某提供了家庭地址。
两天后,一辆残疾车开到了章某家门口,司机从车上搬下了三桶油,每桶有接近100斤。司机表示自己是替人送油的,委托人声称鳌江比较远,先送三桶过来。随后,章某用第一桶油炸了几次油条,他发现这油有鸡鸭味,且油不干净,掺有水分。待三桶油用完后,他便拒绝再次购买。
5月29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苍南县灵溪镇查获一疑似生产加工地沟油的加工点,随即将案件移送苍南县公安局治安一大队查处。苍南警方接受案件后,高度重视,根据线索连夜走访,展开调查。侦办民警在确认该加工点为蒋某所有后,将蒋某和负责运输地沟油的庄某,及购买地沟油的章某等11人抓获,并将加工窝点炼油工具全部销毁。
经审讯,蒋某等人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蒋某,41岁,苍南人。据蒋某交代,2014年6月份,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隔壁村的女子项某,项某做着收购地沟油的生意,她将收来的地沟油加工后用于生产肥皂等物品。当他得知每桶地沟油的收购价为0.8元一斤时,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机会,心生一计。他借口帮忙收地沟油,从项某处取得了收购地沟油资质的材料复印件。随后,他便开始从各处食品加工厂以0.8到1.7元每斤的价格大肆收购地沟油。收到油后,他将油再次加工。2014年6月至今,每个月他将收到手的油近5千斤,他将其中的2千斤销售给项某,其余的则雇佣庄某将一桶桶加工完毕的油送到平阳县鳌江镇生产销售油条的客户处。
现蒋某等11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苍南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