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办行〔2017〕40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7〕26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结合《福建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闽粮行〔2017〕44号)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狠抓隐患整改;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请你们在每周五10:00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在每月5日、20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在10月31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可供交流的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联系人:林艳星张委铭
联系电话:0591-87535113
邮箱:fjlsjhgc@163.com
附件: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