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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端午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来源:三亚日报

端午佳节即将来临,粽子作为应节食品进入消费高峰,为确保公众在端午节期间安全食用粽子,三亚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特别是参加粽子美食节等食品展销活动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在有证照的经营场所购买预包装粽子。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真空包装的,要查看是否漏气涨袋;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粽子,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棕叶过于翠绿的棕子。购买时还应注意保存相关凭证。


二、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标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放置过久变质。打开包装袋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冷藏或冷冻储藏的粽子,在食用之前应彻底热透,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四、老人、小孩及胃肠功能不好的人以及病人少食。因糯米做成的粽子不易被人体吸收消化,易引起消化不良,胃胀或疼痛。


五、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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