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生态卫生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双牌”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环保督察的要求,2017年5月25日,双牌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双牌县2017年养殖业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在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和工作步骤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一、成立整治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城管局局长、县畜牧水产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县养殖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充分发挥联动作用,依法实施全县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三、制定补偿方案,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出养殖污染整治补偿方案,确定了补偿范围、标准、程序,严格实施监督管理。四、强化工作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养殖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污染整治工作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将养殖业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考核情况与各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与各单位领导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
该方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加强源头管控, 将带动“环境友好型”养殖业发展, 有力促进全县养殖业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