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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小一摊”将实行登记管理,自制食品不能随便卖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6  来源:钱江晚报
核心提示: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积极响应,将对“三小一摊”进行规范管理。
  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积极响应,将对“三小一摊”进行规范管理。
 
  “三小”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生产经营前,前往临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并填写表格提供相应材料。而“一摊”应该在政府依法划定的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的经营地点、时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前,到临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将发放登记证、登记卡。一旦登记后,市场监管局将公布“三小一摊”的登记信息,“三小一摊”也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挂登记证、登记卡和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市场监管局在对“三小一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人食五谷杂粮,食品安全是一个城市的重中之重,也是每个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对于朋友圈售卖的私家蛋糕、自制鸡爪等,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潘忠华这样说道:朋友圈里私人售卖的食品,有些并没有进行过登记管理,为了自己的健康,请到正规商家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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