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关于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确保不发生严重粮食安全问题,严防塌方式腐败案件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在全市粮食系统全面启动了政策性粮食购销管理、储粮安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5月15日,市粮食局召开局长碰头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四个专项治理”有关工作。局党组对“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与会人员深刻领会省局文件精神,把思想认识提升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上来。做到“三个结合”,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结合起来。会议决定把“四个专项治理”作为近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和精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把国务院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落到实处。
市粮食局成立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修华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张自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个分项治理工作均相应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职能科室,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
市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粮食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黄粮食文【2017】20号),决定从2017年5月下旬开始,集中5、6、7三个月时间,按照“自查自纠、市局复查、重点抽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在全市粮食系统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聚焦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发现问题逐个进行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5月16号,市粮食局工作专班召开了“四个专项治理”专题布置会。专题会对省局“四个专项治理”方案再次进行全面的学习、解读,对我局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全面的安排布置。会议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对照落实各项要求,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县(市)局要细化分解检查事项,全面、按时落实自查要求。机关牵头科室要做好督办、跟踪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立查立改,严肃问责。
目前,我局“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铺开。下周,我局将组织工作专班,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将“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同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春季储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筹推进,对全市各单位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巡查督导。对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和涉粮案件坚持“零容忍”,坚持从严从重追责问责,确保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粮食流通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