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端午节临近,消费者可以通过“看、闻、比”等相应手段,从外观、味道、制作说明等环节去判断粽子的优劣,过于鲜绿的粽子要特别注意。
随着每年一度端午佳节的临近,市场上各类粽子已是粽香扑鼻、格外诱人。近些年来,部分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粽子的广告宣传和外包装上大做文章,有的“粽子”外包装漂亮,却无厂名、厂址或生产标准,这种“三无”产品大多出自地下加工厂,质量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要注意:
第一,消费者到商场、超市或副食品店选购粽子时,要仔细辨别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起包现象。在食用粽子时,正常新鲜粽子会有粽叶、糯米及其他谷类应有的香味,不会有酸败、发馊等异味。消费者若感到糯米或枣子有发酸、发苦等口味不正的情况,要做到宁弃勿食;
第二,消费者不要买过于鲜绿的粽子,正常粽叶颜色是暗黄的,而粽叶过于鲜绿,是用化学染剂把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得来的,返青粽叶煮后水是绿色的;
第三,消费者在选购粽子时要注意,不购买“活动商贩”露天加工的粽子,不购买标签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粽子,不购买温度不达标的粽子,不购买没有包装的速冻粽子,不购买拆包零称的速冻粽子,不购买“露馅”的粽子,合格的粽子应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无明显露角。
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搭配其他商品以华丽包装做虚假宣传等其他情况,可及时拨打12331或12315举报电话向食药监局、工商、消协等相应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