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青海省人大民侨外委调研组一行到海东市,对海东市贯彻落实《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督查。
会上,海东市民宗局、卫计委、教育局等部门围绕各自工作领域,就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相关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海东市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并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清真食品行政许可制度,把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准入关”。同时,突出重点,加强检查,把好清真食品的“进货关”,防止各类“假清真”食品流入海东市场,维护和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秩序。
调研组指出,2001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条例》也表现出在市场监管中不适应的情况,需要进行修改。此次督查调研,目的就是征求意见,对《条例》的修改提供有效依据,推进清真食品市场规范有序。
会议要求,海东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力度,依法尊重和保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清真食品管理的体制机制。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健全清真食品市场准入机制,加大对食品经营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维护广大穆斯林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