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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示粽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3  来源:大连市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端午节即将临近,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食用粽子食品安全,根据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了粽子食品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八宝粽、鲜肉粽、叉烧粽等粽子食品共计20批次,覆盖10家生产企业和7家被抽样单位,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端午节即将临近,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食用粽子食品安全,根据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了粽子食品监督抽检。
 
    本次监督抽检八宝粽、鲜肉粽、叉烧粽等粽子食品共计20批次,覆盖10家生产企业和7家被抽样单位,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抽检项目包括安赛蜜、铅、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抽检样品包括市内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本地和外地品牌。抽检产品信息等详细情况可登陆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http://www.dlfda.dl.gov.cn)查看。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二是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标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要超过2小时。三是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端午节即将临近,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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