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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松饼用棉花做馅?评果实测打脸谣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3  来源:现代快报
核心提示:最近,有一段小视频在网络上疯传,一名女子拿着一个肉松蛋糕,撕下蛋糕表面的肉松,泡在一碗水中。不一会儿,碗中的水就变黄了。然后,她捞出刚浸泡过的肉松,拿出打火机点燃,然后发现肉松末端烧成了黑色,并称“这不是所谓的肉松,是棉花”。
  最近,有一段小视频在网络上疯传,一名女子拿着一个肉松蛋糕,撕下蛋糕表面的肉松,泡在一碗水中。不一会儿,碗中的水就变黄了。然后,她捞出刚浸泡过的肉松,拿出打火机点燃,然后发现肉松末端烧成了黑色,并称“这不是所谓的肉松,是棉花”。
 
  这个视频是真的吗?现代快报记者烧了3块肉松饼和1团棉花发现,二者差太多。
 
  评果实测

  经过水泡和火烤,肉松、棉花差别很大
 
  现代快报记者在市场上购买了7种品牌肉松饼,查看食品包装后的配料表后发现,有的标“肉松”,有的标“鸡肉松”,有的标“肉松(肉粉松)”。
 
  我们从中挑选了三款:
 
  1号是友臣肉松饼(肉粉松)
 
  2号是座上客金牌肉松饼(鸡肉松)
 
  3号是爱乡亲肉松饼(肉松)
 
  为了更好地进行对照,记者还取来一团棉花,进行比对实验。

  实验过程
 
  打开包装后从1、2、3号肉松饼中分别取肉松馅,放入盛有清水的小碗里浸泡后取出,并用打火机火烤,最后通过多个角度观察火烤后的样品。

  实验结果
 
  1号肉松饼的馅料放入水中搅拌一分钟,水变浑浊,呈淡黄色,肉松馅料表面颜色变淡;点燃时发出轻微的嗞嗞声响,没有明火,有少量烟雾,伴有焦味,但不刺鼻。
 
  2号肉松饼馅料泡水后同样搅拌一分钟,水变浑浊,呈深黄色,馅料表面颜色变淡;火烤部分变黑,有较浓的焦煳味,伴有少许烤鸡味。
 
  3号肉松饼馅料泡水搅拌一分钟,水变浑浊,呈淡黄色,肉松馅料表面颜色变淡;肉松经过火烤后有较大的“啪啪”声响,火烤部分变黑,有焦煳味,但是味道不大。
 
  而把棉花放入水中搅拌,一分钟后取出棉花,记者观察发现,棉花形态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棉花体积较浸泡前小了一些,碗中的水仍然清澈。将棉花用剪刀夹住在打火机上方火烤,可以看到,棉花迅速燃烧产生明火,不一会就全部变黑,持续散发烟雾,没有特殊气味。
 
  事件进展

  当地食药监、涉事企业

  都已辟谣
 
  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吉利人家”牌肉松饼,是由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光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现代快报记者在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官网中看到,5月19日,该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辟谣称,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任何采购使用棉花的迹象,该企业肉松主要为鸡肉生产,肉松生产工艺无异常。
 
  “中枪”的还有爱乡亲、雅客等品牌肉松饼。5月12日,“福建爱乡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微博上发布《严正声明》,并附上了检验报告。5月17日,雅客食品在其官微上也发布相关辟谣声明。
 
  业内人士

  棉花根本嚼不动

  不可能代替肉松
 
  在江苏,太仓肉松远近闻名。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太仓市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健。他表示,用棉花代替肉松根本不可能,虽然两者都含有丰富的纤维,但是棉花的纤维要多得多,而且“棉花根本嚼不动啊,尝一下就能尝出来!”
 
  看了网上的视频,不少市民疑惑:肉松到底是如何制作的?王健表示,正规厂家的肉松生产有严格流程。以猪肉松为例,先用猪腿肉熬煮,把肥肉煮化,然后接着熬煮,直到能看到猪腿肉的纤维,“熬到一根一根能撕下来的那种状态,最后再继续把汤熬干”。猪腿肉的纤维丰富,熬煮后可加不同调料再翻炒。
 
  至于猪肉松和鸡肉松,王健表示,生产工艺区别不大,只是口味上的不同。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有的肉松制品标注的是“肉粉松”,这也是真正的肉松吗?对此,王健解释,肉粉松也是肉松的一种,是豆粉和肉松一起炒制而来的,“加豆粉是国家允许的,有一定的行业标准。有的人比较喜欢豆粉炒制过后的那种香味。”

  食品类谣言为何这么多人信?
 
  近年来, “塑料粉丝”“塑料紫菜”“注水蟹黄”等食品类谣言频现。不少人在官方辟谣出来之后,仍转发谣言。
 
  为什么这些谣言能让这么多人相信?有专家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民以食为天,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高发,在这样的背景下,老百姓很容易焦虑,引发恐慌情绪。而网络时代的从众心理,最终产生裂变效应,使得流言广泛传播。
 
  然而对企业来说,这些谣言几乎是致命的。“塑料紫菜”谣言出现后,相关品牌厂家在多家连锁超市产品全部下架,对福建地区的紫菜产业造成巨额损失。
 
  在本次肉松饼谣言中, 多个品牌被波及。相关企业早在5月12日、17日就辟谣,监管部门也在19日辟谣,但谣言这两天仍在朋友圈传播。据了解,最近 “吉利人家”的生产厂家因退货、下架、取消订单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左右。
 
  律师:造谣人、传谣人都要被追责
 
  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的签约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亚宁表示,如果视频制作者在视频中针对某一生产厂家的产品,而且这条视频传播广泛,对生产厂家造成了很严重的经济后果,那么生产厂家可以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提出诉讼。或者,生产厂家也可以以损害商业信誉罪,追究视频制作者的民事责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如果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那么视频制作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不只是制作视频者,传播谣言的网民也有可能面临追责。如果官方已经辟谣,网民仍然传播谣言而且转发达到了500次及以上,那么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网民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任,网民还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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