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全区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近日,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联合丰泽区教育局召开学校综治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共计162人参加了会议。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会上,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加工操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等进行了讲解,并发放了《丰泽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丰泽区学校食品安全承诺书》。
“在餐饮食品烹饪加工过程中,导致学生产生不良反应的因素很多。目前,食药监部门归纳出15条注意事项,供学校食堂负责人学习参考。”据市食药监局丰泽分局执法人员介绍,如四季豆、芸豆、眉豆等含皂苷和凝血素的豆类原料,加工时必须煮熟;土豆发芽后产生毒素,加工时必须去掉,不煮熟不能食用;豆浆及豆类食品一定要加热煮熟后才能食用;鲜黄花菜中含有叫秋水仙碱的有毒物质,食用时必须沸水焯水,并清水浸泡1-2小时;生白果仁、生桃仁、生李子、生樱桃不能食用;霉变的花生及其制品所含黄霉毒素对人体有危害;未成熟的青西红柿含大量生物碱,可分解成香茄次碱,多食会中毒;萝卜、白菜等腌渍不够不能随便食用;来路不明的蘑菇不得随便烹饪;河豚的卵巢、肝脏含剧毒一定不能食用;淡水鱼的内脏及黑色腹膜有毒,一般不能食用;死亡时间较长的甲鱼、黄鳝不再加工食用;动物的甲状腺、肾上腺和禽类的尾尖有致癌物不能食用;贝类体内的毒素60%-70%存在于内脏,蒸煮一般不能破坏,食用时最好除去;海螺清洗时一定要去净螺脑,以防中毒。
此外,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在清洗消毒厨房用品时,也要注意一些细节,如厨房的餐、工、用具在消毒时,必须先清洗干净,同时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方可进行消毒;使用高温消毒的餐用具,必须放在蒸箱或蒸车内用蒸气蒸30分钟,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餐用具时,应确保餐用具至少浸泡15分钟,以达到消毒效果;洗刷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洗蔬菜、肉类等水池混用;不能用抺布(特别是未消毒的抺布)擦拭已经消毒处理过的餐用具,防止二次污染。
“食药监部门要求学校食堂在餐、工、用具消毒后,其主要负责人要在消毒情况登记表上签字,不得弄虚作假。”据介绍,如出现餐、工、用具消毒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将追究学校食堂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