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超市里售卖的各类火锅丸子、水饺、汤圆等都是百姓餐桌上常见的食品。然而,市场上速冻食品“裸售”成为一大隐患。早在2005年,我国颁布的《速冻调制食品》行业标准里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没有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禁裸令”推行十余年,缘何成为一纸空文?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速冻丸子“裸售”现象普遍
5月15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大型购物超市后发现,速冻食品中的水饺、汤圆大多有简易包装,不少儿童速冻水饺的外包装使用的是精美纸盒。而速冻丸子的情况不容乐观,“裸售”现象较为普遍。
在文峰大道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鱼丸、蟹棒、脆皮肠等十余种速冻食品散放在几个敞口大冰柜里,没有任何遮挡,每格散装速冻丸子旁边插有一个小标签,上面写着丸子的名称,而生产日期、配料、保质期等都没有标注。记者注意到,部分超市对速冻食品的安全卫生有一定的重视,比如旁边的牌子上写有“请勿用手触摸”等提示语。然而,消费者大多是“自助式”选购,有的顾客图方便,将塑料袋套在手上抓丸子,甚至有人干脆用手拿丸子,然后把认为不好的丢回冷柜里。
速冻食品没有外包装会带来许多安全隐患,为何超市仍对速冻食品“裸售”青睐有加呢?对此,我市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表示,前几年,超市曾推出一种“糖果装”速冻丸子,与散装丸子相比价格略高,不少消费者认为这种加了外包装的丸子既不方便也不实惠,因此销售情况并不乐观。
相关行业标准无强制性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散装速冻食品最大的问题就是卫生。由于没有包装,消费者无从知道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另外,暴露在空气中的速冻食品容易受到污染,存在很大的卫生隐患。有外包装的食品能够防止二次污染,而且消费者在包装上可以看到产品名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的标识。
记者了解到,2005年,我国颁布的《速冻调制食品》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没有包装的速冻调制食品不得销售,严禁拆包零售。”此外,自2011年起实施的《肉丸》行业标准中同样明确规定:“销售环节应配有冷藏柜或冷冻柜,不应裸露销售。”
我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从法规角度讲,对速冻调制食品的销售形式是有明确规定的,并非无法规可循,但这两个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主要用于行业、企业自律,不具有强制性。
如何让“禁裸令”真正落地?
记者了解到,2007年推行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让原本“裸售”成风的速冻饺子、速冻包子“穿”上了“外衣”.这一标准的广泛执行提高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对速冻面米行业的洗牌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应将速冻肉丸纳入《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的约束范围。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目前不仅仅是卖产品,更重要的是打造品牌。前几年,南京、武汉等城市的不少大型超市做到了散装禁售。目前,西安、天津、深圳等地的大中型超市已难见到散装速冻调制食品的身影,全部是“糖果装”.
“有市场才有需求。”我市一家大型超市负责冷冻食品销售的工作人员表示,一旦散装速冻调制食品市场得到整顿,整个行业的发展将趋于利好。但是,仅靠生产企业和商家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