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笔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4月,厦门自贸片区进口泰国大米22批次、重6416吨、货值439.2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7.5%、62.39%和59.94%。据悉,近日质检总局公布获得注册登记的泰国进口大米境外生产企业名单(截至2017年5月),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泰国大米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56号)要求,泰国输华大米的生产企业需获得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的泰国大米生产企业的不得进口。
据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进口大米都需要经过以下检验检疫程序:首先,在输出国家和企业获得准入资格的前提下,大米进口前需办理境外出口商和境内收货人备案;其次,大米进口时需办理检验检疫报检手续,检验检疫部门对报检材料进行单证审核,对进口大米实施现场查验和抽样检测,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准予入境;最后,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大米,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目前,我国准入的进口大米国家有泰国、乌拉圭、巴基斯坦、日本、柬埔寨、印度、缅甸、老挝和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