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防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社会公共安全的关键季节,我县深入落实上级指示,多措并举,实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覆盖”、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1、组织发动春防
召开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及下春防文件,按照“规模养殖场常年程序免疫,散养户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相结合”的机制,按照“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求,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行动,迅速对所有应免畜禽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和小反刍兽疫等春季集中免疫行动。
2、落实经费及物资
今年共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70万元,另外落实宁波市防疫员及协检员政策,县财政局配套防疫员及协检员经费92万元,各镇(乡)、街道也落实防疫经费2-4万。县畜牧兽医总站采购猪瘟12万头份、禽流感疫苗50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2万头份、猪口蹄疫疫苗16.5万毫升、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3.6万头份、牛羊口蹄疫疫苗5万毫升;采购消毒药2吨及防护服、口罩、手套、生理盐水、检测试剂及耗材等物质。
3、落实集中免疫工作
至4月25日为止,我县使用禽流感疫苗40.83万ml,共免疫家禽禽流感49.27万羽次,其中鸡21.2万羽、鸭8.1万羽、鹅8.47万羽、其他禽11.5万羽;使用口蹄疫疫苗5.73万ml,免疫生猪口蹄疫3.58万头次;使用猪瘟疫苗6.18万头份,免疫猪瘟3.58万头次;使用猪蓝耳病疫苗3.38万ml,免疫猪蓝耳病2.25万头次;使用牛、羊口蹄疫疫苗2.43万ml,免疫牛、羊口蹄疫分别为0.08万头和1.05万头;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1.05万头份,免疫羊小反刍兽疫0.54万头。
4、强化疫情监测工作
1-4月份,我先共采集1284份样品,检测重大动物疫病4467份数,各动物疫病抗体合格率如下:禽流感H5N1-Re6为89.4%、Re7为81.2%、Re8为90.3%;新城疫为70.4%;猪瘟为88.3%;O型口蹄疫为86.0%;高致病性蓝耳病检测为86.0%,各动物疫病抗体合格率均超过省市70%的要求。
5、加强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力度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按照“先申报、后受理、再检疫”的工作程序,深化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协检报告单制度,杜绝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完善检疫工作记录台账。生猪定点屠宰场做到入场生猪凭产地检疫证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场,驻场检疫员每4小时巡视1次待宰生猪,实现屠宰受检疫率、耳标回收率、屠宰场同步检疫,屠宰场配备冷藏冰柜,对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产品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6、开展春防检查工作
我县4月25日基本完成春防工作后,由各镇(乡)、街道开展自查工作,对辖区内漏免、新补栏动物进行补免;5月上旬,县畜牧兽医总站开展全面的检查工作,结合动物防疫能力预警评估,对免疫程序执行、免疫密度、免疫档案生产记录、检疫记录工作等问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