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水域渔业秩序,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不遭受毁灭性捕杀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稳步健康发展,近日,涟源市畜牧水产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部署渔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2017年4月10-30日)、加强巡查和重点打击(2017年5月1日-9月20日)、总结提高和巩固成果(2017年9月21-30日)三个阶段进行,主要任务是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依法查处制售电鱼机、地笼等非法捕捞设施的行为,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作业行为。“打非治违”的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白马水库、大江口水库以及孙水河、涟水河、湄水河、测水河流域等水域,以及各乡镇行政区域内非法销售电鱼机等非法捕捞设施的门店。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涟源市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涟源市渔业“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邓文旦任组长,财政、公安、工商、畜牧水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渔业“打非治违”机构和工作班子,责任到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健全举报制度。利用宣传车、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造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重点流域、主要渡口、重点集镇醒目位置张贴通告、悬挂标语、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和喷写墙壁标语,开展面对面宣讲法律和发放宣传资料活动;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随时掌握水域作业状态,及时处理违法案件。三是加强巡查和重点打击。采取白天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水上检查和陆地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暗访检查与举报调查相结合,重点区域重点布防;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既要有力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又要讲究工作方法,确保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和渔政船、车等公共财产的安全;对案件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案卷规范;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屡教不改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五是严密组织,通力合作。公安、财政、工商、畜牧水产、宣传等部门及各乡镇加强工作联系,严密组织,协同配合,资源共享,通力合作。六是总结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建立健全对辖区内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作业行为巡查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渔业“打非治违”行动成果,确保非法捕捞作业行为不反弹。各单位做好总结工作,把好的工作方法、经验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共享,共同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