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近日,临邑县食药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企业自查,改进生产工艺,严禁用塑料编织袋盛放油料原料,严禁用塑料管道输送食用植物油。同时加强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
二是监管部门将约谈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告知存在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下一步监管部门将采取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样。检查重点包括: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检查明确食用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二、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最大残留量分别不得超过1.5mg/kg、9.0mg/kg、0.3mg/kg。
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严禁产品出厂销售;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依法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