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产地检验检疫合格的西双版纳产香蕉顺利出口至哈萨克斯坦。这是西双版纳香蕉首次出口国外,远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今年4月28日,由西双版纳顺源边贸公司申报,经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合格的西双版纳产香蕉,历时4天,行程4600多公里,从我国西南边陲云南西双版纳到达了西北边陲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并顺利通关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该批香蕉共有1000件/19300千克,货值48250元人民币。
此前,曾有某商贸公司将西双版纳产香蕉发往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试图出口至哈萨克斯坦,但因事先未向检验检疫机关申报,未作产地检验检疫,使用的包装质量不合格,导致香蕉运抵霍尔果斯口岸时,全部损毁无法出口。得知这一情况后,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动作为,深入香蕉果园、包装企业及出口企业实施质量管控,注册包装企业1家、香蕉果园3万余亩;实施动态检测,确保质量安全等措施。
据哈方进口商反馈,香蕉深受哈萨克斯坦人民喜爱,货到哈方阿拉木图市即被抢购一空,且在行程时间上要比自美洲国家厄瓜多尔进口节省90%,自西双版纳进口香蕉具有显着优势。
不过,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果、蔬等农产品出口前,须到检验检疫机关进行果园基地注册备案,在取得检验检疫机关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出口。否则,将会被进口国拒绝入境,造成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