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2日从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新近公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离岸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涉嫌一年内两次以上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如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应予立案追诉。
随着对外交流的增多,“海淘”热不断升温,从境外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现象也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检验检疫部门去年从全国各个旅邮检口岸共计截获各类动植物禁止进境物58.3万批次,同比增长16.87%,从中检出有害生物8万余批次,同比增长27.87%。帝王蝎、毒蜘蛛、黄金蟒等活体昆虫,生石花、兰花、杜鹃花等各种易于携带重要有害生物的繁殖材料,“洋”酸奶、“洋”奶酪、“洋”牛肉等动物产品频频被截获。
从境外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来源不明、去向不明,未经检疫,且基本没有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其传播疫病疫情的风险非常高。然而为了能以较低成本获得境外的特殊品种繁殖材料,为了给家里老人孩子尝口新鲜的“洋产品”,很多人明知故犯,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检疫。
检验检疫人员介绍,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邮局办事处不仅对进境邮包100%查验,还开发并使用邮寄物检疫信息化监管系统,对所有邮寄物检疫过程进行信息化监管。建立“预警名单”,所有有过违法行为的寄收件人,系统自动进行提示报警,让企图逃避检疫的海淘者无法遁形。今年一季度,该办事处共截获各类动植物禁止进境物663批次,同比增长16%。《补充规定》的出台,将使检验检疫部门处理“海淘”等违规行为有了更有力的依据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