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监管,严厉打击在饲料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人用药、兽药的行为,近期,衡阳市畜牧水产局印发了《衡阳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的通知》(衡牧渔办[2017]12号),要求各地在前阶段春季农资打假省市县联合行动基础上,进一步调动饲料、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等执法力量,抓住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饲料兽药企业、养殖场及兽药经营门店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其中企业检查率达到100%,经营门店和养殖环节随机抽查率30%以上,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行为,发现一起违法行为,查处一起,确保案件查处率100%,确保饲料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