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消除保健食品领域安全隐患,依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绥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应当办理而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无“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标识及“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警示语等违法经营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原则,积极引导帮助保健食品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全面清理城乡接合部或偏远地区的无证经营者。对存在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无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以起到震慑违法犯罪和教育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目的,切实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形成健康规范的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