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一位制作香油的小作坊老板,之前因为产品外销到商店被查处,这次《条例》正式实施后,这家食品小作坊如果整改符合条件,产品就可以外销,《条例》的出台也给这位老板增加了整改的动力。”聊城高唐县食药局鱼邱湖食药所所长孙磊说,这个小作坊制作的香油因为口碑好,有市场,出台《条例》,小作坊的香油销售范围或扩大,销量也会上去,对食品小作坊的发展是一种机遇。
记者了解到,为了全面掌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的数量,目前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已经进行了全面排查,监管人员根据食品摊点流动性大的特点,到他们的经营现场讲解即将实施的《条例》。记者了解到,有的食品小作坊在城郊村庄,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监管人员走街串巷,在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下入户宣传。
为破解监管难,《条例》中明确规定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力量,形成风险防范机制,这也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带来了信心。《条例》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明确其职责和相关待遇,组织其协助有关部门对“三小”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报告,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者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管部门应当按照既方便群众生活,又便于摊点经营,同时维护交通安全、市容市貌的原则,合理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
另外,《条例》还规定“三小”生产经营的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由省卫生计生部门会同食药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本地区具有文化传承功能、地方特色鲜明的食品,设区的市政府可以组织制定地方特色食品质量规范。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规范,促进地方特色食品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