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动物诊疗管理,是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动物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需要;是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根据《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省动物诊疗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浙牧医发〔2017〕10号)和《关于认真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推进年活动的通知》(杭畜发〔2017〕1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行动。
县畜牧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诊疗场所、设施设备、仪器及药品使用情况开展了调研工作。并在调研过程中对未取得动诊疗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兽医处方笺规范使用情况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大部分动物诊疗机构都能够做到规范经营,但个别单位也存在台帐记录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后我县将加强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