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61471449号公告,废止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2017年2月17日农防字第1061470907号公告并自2017年5月1日生效。
废止内容如下:自2017年2月24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鸭只应经”中央动物防疫机关“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家禽流行性感冒阴性,并附检验报告,始得送往屠宰场;未附者,禁止输送至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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