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2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2017年安庆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市今年将完成各类食品安全抽检任务3461批次,涉及粮食制品、餐饮食品及蔬菜水果等等。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落实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计951批次。主要抽检我市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同时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抽检品种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25大类,抽检项目主要为国家标准中安全性指标。此外,还将跟踪抽检上一年度本地区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
此部分的抽检工作将覆盖我市所有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采样将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另外,今年将完成全市市、县两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至少2510批次,主要对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抽检,抽检品种覆盖在我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收到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同时,所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将按类别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