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药局公布2016年下半年我省在食品流通环节25大类共368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和加工产品监督抽检结果。济宁市被抽检的21大类产品中,除一批次水产制品被检不合格外,其余178批次流通环节中的食用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均检测合格。
记者获悉,此次抽检覆盖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肉制品、食用油及其产品、蔬菜制品、水果产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冷冻食品、膨化食品、饮料、水果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茶叶、酒类、冷冻饮品、蛋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调味品、坚果炒货等25大类共368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614批次,不合格产品68批次,合格率98.15%。我市列入抽检名单的共有21大类179批次食品。其中,除1批次兖州区广场商厦超市高吴桥加盟店出售的海米中亚硝酸盐被检不合格外,其余均抽检合格。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测中,水产品及水产制品出现问题较多。其中,抽检的水产品主要包括淡水鱼、淡水虾、淡水蟹、海水鱼、海水虾、海水蟹等。抽检项目包括铅、镉、甲基汞、无机砷、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SEM、AHD、AOZ)等指标,共抽检456批次产品,442批次合格。不合格产品中,主要是检测出了孔雀石绿、呋喃西林代谢物成分或恩诺沙星超标。另外,检测的水产制品主要包括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重点抽海米)、盐渍藻、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等。抽检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镉、苯并(α)芘、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共抽检175批次产品,159批次合格。不合格产品主要是柠檬黄、胭脂红、亚硝酸盐及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出现超标。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