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之际,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西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含“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此次整治重点是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等进行检查;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必须配备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采购、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盐等行为;严禁食品加工过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学校食堂(新办证满三个月后)的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覆盖率和公示率达100%。
对于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时提出改造建议,并指导其利用开学前这一段时间抓紧进行硬件改造;问题严重的坚决停止其餐饮服务,并通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加强对“小饭桌”和学校(托幼机构)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加强辖区“小饭桌”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同时,在开学前后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整顿,确保学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