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今年一季度,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执法与整治行动,确保全省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力争实现首季“开门红”。
我省将整治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大对基层农牧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食用农产品批发与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和私房菜等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整治力度;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专项整治,全面启动许可和登记,对达不到生产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鼓励集中生产经营。 此次执法与整治行动,紧贴群众日常生活消费,抓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确保一季度完成不少于全年总任务的1/3,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检测,每月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同时,我省还将打击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制假销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打击网络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志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责任追究到人,处罚到企业法定代表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