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落实责任:食品安全作为综合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尤其是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
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完善贵州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政府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食品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编制并实施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健全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我省将树立问题导向,转变监管方式,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把以事后查处为主的监管方式向事前预防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研究建立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分级监管。
统筹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合理分工、全面覆盖,将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并且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工作,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源头治理: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建立追溯体系、加强生产基地抽检等措施,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三鱼两药”(鳜鱼、大菱鲆和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兽用抗菌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
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违禁药品、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检打联动。
以食用农产品优势区域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等安全优质品牌食用农产品。
问题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备案管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
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以白酒、茶叶等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庆特色食品专项检查。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同时,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