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正式向农夫山泉致歉。
消委会方面当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瓶装水测试报告一文,消委会此前根据样本的产品名称及标签资料等,将农夫山泉归类为“天然矿泉水”,经与公司代表交流后,消委会了解到相关产品应是“饮用天然水”。因此,消委会将此样本单列一类“饮用天然水”,并将产品重新评分,由4.5星调整至5星。
消委会表示,对来自不同产地的产品,一般会采用当地的质量检测标准作指标,本次是比较测试,通常会以国际间常用的标准进行测试及评估。因此,被归类为“天然矿泉水”的农夫山泉,其溴酸盐含量测试采用了欧盟订定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中的溴酸盐的最大限值,即每升3微克。
据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摄入大量溴酸盐可引致恶心、腹泻、呕吐及腹痛,情况严重者,肾脏及神经系统也会受到影响。世界卫生组织已把饮用水的溴酸盐含量上限定为每升10微克,如不超过此上限,则对健康构成威胁的可能性不大。
消委会再次表示,此次测试样本的化学安全及微生物测试结果理想,没发现有害物质超出相关准则值,全部样本(包括农夫山泉该样本)均可安心饮用。消委会就本次测试因样本归类出现落差而引起的误会,表示抱歉。
7月18日,农夫山泉也在微信公众号回应称,已收到上述澄清,测试结果充分显示农夫山泉产品全面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安全饮用。农夫山泉将继续为香港市场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此前的7月15日,消委会发布了对市面上30款瓶装水的测评。在“消毒剂残余及副产品”项目检测中,消委会指出农夫山泉检出每升3微克溴酸盐,即达到欧盟相关标准最大限值。
7月16日,农夫山泉发文指出消委会三大错误:一是适用标准类别错误,将公司的“饮用天然水”产品放在“天然矿泉水”类进行比较;二是标准判定错误,公司饮用水销售于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消委会却采用第三方标准;三是评价语言不专业、有故意误导性,评价标准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使用“上限”或“下限”是明显故意错误,有意误导。农夫山泉表示,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症状者,其接触溴酸盐的水平是所检测饮用水产品中溴酸盐的数千倍。
本文转载自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孔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