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选择在线上购买商品、或者线下去餐馆用餐之前,经常会先看看“评价”,如果是五星好评的产品和店铺,被选择的几率会高很多,但五星好评就一定靠谱吗?打开快递包装时,您有没有收到过“好评返现卡”?五星好评后截图给商家就能返现金。如此“好评返现”,商家看似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侵权,实则已经违法。前不久,安徽蚌埠一家餐厅就因“好评返现”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00元。除此之外,更多变相的“晒单送礼品”“买家秀有奖征集”,其实都和“好评返现”类似,也涉嫌违法。
对于“好评返现”,消费者的态度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写几个字就能从商家那里拿回几块钱,这事儿划算。但也有消费者不认同商家花钱买好评的行为,因为选择商品时,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为钱而留的评价,也许会误导其他消费者。
对于“好评返现”,监管部门其实已有定论——违法。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大队大队长熊雄介绍,今年5月他们接到投诉,一家餐饮企业在利用“好评返现卡”诱导消费者进行好评,掌握证据后,他们对这家企业立刻进行了查处。熊雄说:“我们接到一起投诉,根据相关线索,到了这一家去检查,发现当事人用了两种‘好评返现卡’,里面的内容含有‘5星实质好评’‘晒图领取红包3元’‘好评15字照片返现5元’的字样,就依法进行了查处。”
熊雄介绍,考虑到经营者系初次违法、违法时间短、危害性不高等情节,蚌埠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餐饮企业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他是属于首次违法,他的行为整个的危害性不是很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一个减轻的行政处罚。熊雄说:“因为我们处罚时,他用的数量不是很多,又对剩下的‘好评返现卡’进行了销毁,停止了违法行为,所以我们最终处罚的是减轻处罚的5000元罚款。”
他表示,经营者利用“好评返现”的方式鼓励、引导买家对商品进行好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
“平台类经营者必须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去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来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好评返现’会鼓励引导买家对商品进行好评,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评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因为‘好评返现’一般出现在网购上,看不见也摸不着,会误导后续的消费者对涉案的商品或者服务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本质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熊雄说道。
记者查询电商平台发现,仍有一些商家在产品页公然写着“好评返现”的类似话术,只不过不再直接写“好评返现”,而是变成了“买家秀有奖征集活动”“晒单返奖品”等,但本质上依旧是引导买家做出评论,反馈给商家后获得不同形式的奖励,有的是现金,有的是礼品。
如此“好评返现”的“变种”,是否也涉嫌违法呢?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认为,无论商家用什么名目,只要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公正评价的行为,都已经涉嫌违法:“无论是返现还是送礼物,这种方式都丧失了商品评价本身应有的意味,我们对一个商品不管是满意与否,(评价)应该是出于真实的意愿。如果掺杂了利益,通过利诱的方式来让消费者作出评价,可能会因为利益导致有所偏颇,失去真实性,是虚假的评价,而往往这种评价又会对消费者购买商品产生很大影响。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商家通过这种方式扩大了自己销售的可能性,这对于其他的竞争者而言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
岳屾山介绍,在实际监管中,执法部门也遇到了线上监管难等挑战,为了进一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1年就起草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公开征求意见》),有望进一步对监管措施进行细化。
“《公开征求意见》中明确提到了经营者不得采取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他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其表现形式就是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类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会反映到商品的销售和用户的购买选择上,对于此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部门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规制。”岳屾山表示。
本文转载自央广网,总台记者:任梦岩 梁明星;安徽台记者:蔡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