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超市里有河豚,可以卖吗?”最近,记者实地探访发现,部分生鲜超市不仅销售冰鲜河豚,还有以河豚为主角的预制菜。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在很多人印象里,河豚虽然是春菜,但鲜美只在想象中,因为河豚有剧毒,若加工不当,食用后很容易中毒并导致死亡,此前也有报道称,市场禁止河豚销售。那么,为什么有商家公开售卖河豚呢?
“国家从2016年9月起,就有条件放开河豚养殖和销售了。”记者联系到在售河豚的供应商、江苏某渔业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卢强,他提供了有关河豚养殖、加工的文件和该企业的经营资质。
记者看到,2016年9月发布的《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实提出,符合条件的河豚可以养殖和上市销售。
农业农村部官网文件↓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养殖河鲀鱼源的基地要备案且养殖的河鲀要经过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才能销售。加工河豚企业须满足三个条件:加工企业有经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具有河鲀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鲀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鲀安全加工技术;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通知》还指出,对外销售的河鲀加工产品要提前进行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等信息。
《通知》也对部份河豚说“不”: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
卢强解释,《通知》里的“河鲀”正是消费者所称“河豚”的学名。河鲀外形似“豚”,又常在河口一带活动,所以在江浙一带称为“河豚”。他们通过生鲜超市销售的是《通知》所说的暗纹东方鲀,来自企业自有的备案养殖基地,“暗纹东方鲀比较适合熬汤或红烧,而红鳍东方鲀可以用作刺身。”还有,《通知》所称的“加工”,是指上市销售的河豚仅限鱼肉、鱼皮和鱼骨,其余部位要提前加工处理掉。
从卢强提供的材料看,其所在企业具备《通知》所要求的资质,在售的河豚外包装上也有追溯二维码。“扫一扫”后,能看到产品的种鱼孵化批次、鱼源基地及加工企业的编号等信息。
“符合条件的河豚确实可以销售,而不符合条件的销售行为始终处在严格监管之下。”监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违规行为包括销售野生河豚、活体河豚、无法提供追溯信息的河豚等。此前,在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典型案例中,就包括违规销售河豚。如,2021年4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农贸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有摊主的鱼缸里有23条活体暗纹东方鲀在售,当事人无法出示该批次河豚鱼养殖基地备案凭证、进货记录以及销售备案凭证。最终,涉案摊主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河豚,并处罚款12万元整。
业内人士提醒,市场上合法销售的河豚应该是经过加工的,只有皮、肉(可带骨)的冰鲜或冰冻包装,并附有追溯二维码。备案过的养殖企业名单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官网查看。消费者若在市场上看到河豚,可要求经营者出示销售资质并查看包装上的追溯码,如果有资质且能追溯,可以放心选购;如果发现资质不全或无法追溯,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切勿轻易购买食用。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官网公布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名单(部分)↑
符合条件的河豚可以上市销售,但民间有“拼死吃河豚”的说法,买回家的河豚安全吗?
“国家发布《通知》的初衷,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让消费者能放心吃河豚。因为以前禁止销售河豚时,也有商家偷偷摸摸地卖。现在,通过明确条件,能从源头保护消费者安全。”卢强说,河豚鱼含有的河豚毒素确实是剧毒,但也是极具医疗价值的生物碱,可以作为高级麻醉药和镇痛药物,所以在全球范围,人工养殖河豚并不稀奇。不过,医疗科研使用的河豚与供应消费市场的河豚不一样。《通知》明确,上市销售的河豚所含河豚毒素不得超过2.2毫克/千克。
他进一步解释:“以我们销售的暗纹东方鲀为例,由自己培育的种苗孵化而成。种苗经过几代培育,一直在进行控毒处理。可以说,最终养殖成熟的河豚已不再具备使人中毒的河豚毒素。这些河豚上市前又根据《通知》进行了加工,去除内脏等部位,确保送到消费者手中的产品是安全的。”消费者正常烹饪即可。
资料:上海网络辟谣
本文转载自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