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营业额达一千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餐饮目标,同时年净新增2家以上门店的限上餐饮企业,每新增一家直营餐饮门店奖励5万元,每新增一家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社区直营门店奖励10万元,每新增一家加盟餐饮门店奖励1万元。
支持方式
对年营业额达一千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餐饮目标,同时年净新增2家以上门店的限上餐饮企业,每新增一家直营餐饮门店奖励5万元,每新增一家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社区直营门店奖励10万元,每新增一家加盟餐饮门店奖励1万元,有建设中央厨房的叠加奖励5万元,每按《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闽菜馆”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1)178号)要求创建一家闽菜馆叠加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新增直营或加盟门店数量应为净增加值,即新增数量扣除关闭数量。新增门店应正式营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进行统计。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思明区开元街道深田社区、莲前街道前埔南社区、嘉莲街道莲兴社区,湖里区江头街道金尚社区、禾山街道五缘湾北社区、金山街道金海社区,集美区杏滨街道康城社区,海沧区嵩屿街道海景社区,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社区,翔安区金海街道鼓岩社区)新设门店单独计算。
主要申报条件
1、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符合财政申报相关要求。
3、按要求向商务、统计等部门如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家政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核验。
4、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近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
5、年营业额达一千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餐饮目标,同时年净新增2家以上门店的限上餐饮企业。
申报材料
1、餐饮连锁经营奖励资金申请表
2、餐饮连锁经营统计表
3、以特许加盟形式发展连锁餐饮门店的,应提供依法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证明
4、承诺书
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2023年1月15日-2月28日,申报单位使用法人账号登录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选择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管理系统-立即访问-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商务局-XXX项目,填报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
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3日-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二楼B区24号窗口。纸质材料要求A4纸、有封面和目录,按申报材料顺序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申报单位需对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性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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