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郑江餐饮店在提供食品外卖服务中,通过“好评返现”方式,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以提高餐饮店声誉。重庆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此举违反《反不正当竟争法》相关规定,对商品及服务作虚假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近日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6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郑江餐饮店在订餐过程中违法开展“好评返现”活动,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郑江餐饮店以“陶石记家常菜”名义,对外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其店铺挂的招牌也是“陶石记家常菜”。执法人员看到餐饮店里准备配送给客户的食品包装盒里,都放有一张红黄相间的“好评返现”纸质卡,备餐区则有250张还没有使用的“好评返现”卡。
“好评返现”卡正面的文字内容是:“微信红包,微信安全支付,陶石记,来自陶石记的红包,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符合中奖要求,即可领取,二维码,1、五星文字带图评价;2、添加微信联系客服,售后电话1858303****”。背面的文字内容是:“陶石记 诸事顺利,大吉大利!开 看您的手气”,正中间有一个灰色的二维码。
郑江餐饮店负责人郑某在接受调查时称,餐饮店委托广告公司共印制了300张“好评返现”卡,已经使用了50张。餐饮店工作人员将“好评返现”卡放入食品包装盒里,消费者收到并扫描卡片上的二维码后,提示可以返现5元钱的红包。消费者想要得到这5元返现红包,必须给餐饮店评为“五星”,并撰写“好评”文字,发布在餐饮店的评价栏内。餐饮店的微信客服审核通过后,就将5元返现红包通过微信转给消费者。所有进入店铺的消费者都可以浏览到这些“五星”好评及内容。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郑江餐饮店在外卖食品包装盒里放置“好评返现”卡,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竟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对商品及服务作虚假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
本文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