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美食天地 » 餐饮管理 » 正文

南昌: 餐饮行业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9  来源:大江网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者收费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7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南昌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一、各餐饮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者收费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7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南昌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餐饮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要求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名称、计量单位、规格、价格,收费内容应真实准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二、提供清洁、安全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具消毒费等其他经营费用计入成本,不得收取或以茶位费、综合服务费等其他形式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

三、各餐饮经营者提供纸巾、茶水、果品、点心等计费商品或者有偿服务,应当价格合理,并事先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任何形式诱导消费者使用而造成强制消费。

四、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额,不得设立霸王条款。

五、严禁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涨价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各餐饮经营者应按照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清理整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全市餐饮经营者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对相关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本文转载自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作者:谭红

 
 
[ 美食天地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美食天地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