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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店涉嫌伪造证照,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严打“幽灵店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核心提示:近日,一网络餐饮店涉嫌伪造证照案件浮出水面,由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移交给渝北区公安机关。10月11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某外卖平台上,一......

近日,一网络餐饮店涉嫌伪造证照案件浮出水面,由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移交给渝北区公安机关。

10月11日,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某外卖平台上,一家店铺名称为“兰姐腊排骨(观音桥)”,该店铺注册地址在渝北区龙塔街道洋河东路3号附43号长安丽都1幢2-4,主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销售。该店铺盗用他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查无此店

在接到举报后,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多次到“兰姐腊排骨(观音桥)”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发现,渝北区龙塔街道洋河东路3号附43号长安丽都1幢2-4并无“兰姐腊排骨(观音桥)”经营。该地址为一茶楼在经营,各类营业手续合法,从未从事网上餐饮外卖经营活动。长安丽都物业服务负责人、茶楼负责人均表示不知道“兰姐腊排骨(观音桥)”这一店铺。

事有蹊跷,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兰姐腊排骨(观音桥)”的食品安全档案核查显示:该店发布在某外卖平台上的营业执照的名称、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均为虚假内容,涉嫌伪造证照。

这种店铺被餐饮业称为“幽灵店铺”,网上天花乱坠,网下真相难测。

“幽灵店铺”拒绝配合

10月15日,为了遏制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和渝北区黄泥磅派出所进行联合办案的方案制定和研判。

图片来源:摄图网

10月19日,经过周密部署,在派出所民警和外卖骑手的协助下,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终于查找到“兰姐腊排骨(观音桥)”的实际经营地址。“兰姐腊排骨(观音桥)”位于江北区建新北路新壹街,具体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八支路36号附97号”,经营场所门头名称为“两把刀美蛙鱼头”。

现场检查时,“兰姐腊排骨(观音桥)”工作人员无法出示任何有效证照,拒绝配合任何调查,问什么都回答不知道。执法人员让该工作人员联系店铺负责人,负责人接听后,立即将电话设置成飞行模式。

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兰姐腊排骨(观音桥)”工作人员拒绝配合调查,负责人也联系不上,这没让市场监管人员气馁。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兵分两组,一组对送餐骑手展开询问调查,另一组对“兰姐腊排骨(观音桥)”现场进行场所取证、电子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当天,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将“兰姐腊排骨(观音桥)”从业人员带到了黄泥磅派出所。通过对从业人员的询问调查,从业人员称他们的实际经营地现在无证照,正在办理,对网上店铺情况一无所知。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初步认为该商家涉嫌伪造证件。

经过多日工作,渝北区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完善“兰姐腊排骨(观音桥)”有关调查材料,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据了解,重庆市正对外卖订餐平台入网商户开展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已对辖区1300余家网络餐饮经营者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商家48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立案查处33起,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起。

外卖平台把关不严该如何处理?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介绍,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将会受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被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还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作者:黄志毅、谢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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